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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林献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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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 歌
〖卷一〗来自中国的见证
从始至终,耶和华都帮助我
——广州市大马站家庭教会林献羔弟兄的见证
陈振衣原著(改用第一人称)
第一章 从小到大
在我的一生中,无时不印证着下列两节经文:
“众海岛啊,当听我言!远方的众民哪,留心而听!自我出胎,耶和华就选召我;自出母腹,祂就提我的名。”(赛49:1)
“神是我们的避难所,是我们的力量,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。”(诗46:1)
一、自出母腹,祂就提名召我
当我还在母腹时,父亲就把我献给了神,并替我起名献羔——献给羔羊基督之意。1938年,父亲在新加坡又为我取了一个英文名字:撒母耳。而广东话的“林”字,英文的拼音是Lum,我把它稍为一改,变成了Lamb(羔羊之意),合起来便成了我的英文全名——Samuel Lamb.
我祖籍广东省台山县大岭东升里。1924年10月4日,我在澳门白马巷出生。1923-1928年,我父亲林保罗(原名林权章)是澳门白马巷浸信会的牧师,外祖父张允文亦是浸信会牧师,加上祖父母、母亲(张眷西)、叔父及三个妹妹爱灵、爱恩、爱真,堂妹爱洁,堂弟耀基等,整个大家庭的成员都是基督徒。为了方便每晚参加聚会,我们的家甚至曾随着家庭聚会点的迁移而搬迁;这样的环境,使我从小就爱上了聚会,而这样的家庭背景,更成为我日后侍奉神的根基。
我父亲影响最大:20世纪初,我父亲林保罗在美国底特律Detroit Michigan 城读完中学,他被神呼召入神学院。但我祖父林德鑑对他说 :“如果你读大学,我继续供给你 ;但你要读神学,我就不理你了。”他叫我父亲考虑3个星期。我父亲祷告了3个星期后,就对他说 :“我还是要读神学”。于是我父亲在我祖父的餐馆内当服务员半年,积存1000美元,存放银行,准备往读神学。
有一个晚上,我父亲听到神的声音,说 :“保罗、保罗,你的1000美元有什么用?”我父亲说 :“我不是做坏事,而是预备读神学。”次日起来,他问其他服务员昨晚有没有叫他。他们都说没有。第2个晚上,我父亲又听见神的声音,问他那1000美元有什么用。一连3个晚上都是这样。于是他到银行提取那1000美元,寄给他预备进入的神学院——纽约宣道会神学院Niagra Seminary,New York . 之后,再没有听见声音了。
不久,该神学院复他一信,说 :“我们神学院年底正缺了1000美元,今收到了你寄来的1000美元,正合所需。”后来我父亲再积蓄1000美元,前往该神学院去读神学了。
他还有很多美好的见证,影响我的一生,使我乐于接受神的呼召,在广州毕生侍奉神。
二、撒但寻索我的命,我的神却保守我
童年往事大都已经遗忘,但有两件事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:
第一件发生在澳门:一位热心爱主的陆镜辉医生找房子时,寻得一栋三层大楼,月租只需50元,但有人告诉他那是鬼屋,人在三楼睡觉,晚上会被搬到楼下去。陆医生认为他是基督徒,不用怕,所以当晚他就在三楼睡觉,结果却没有鬼来搅扰他,于是他全家就搬进去住了。别人知道后都说:“耶稣真奇妙!”
第二件是:我五岁(1929年)在广州时,患了严重的白喉症,父亲把我送到东山两广浸信会医院(现在的“广州市赤岗海军医院”),经美国眼耳喉鼻专科夏查理医生诊断后,把我安置在殓房隔壁。在最危急时,夏医生建议到柔济医院(市二)借一部割喉机,把我的喉咙割开,再插入一根管子藉以呼吸,但即使这样做,也只有1/10好转的机会。我父亲眼看我不能活了,便立刻抱我回家,请了许多信徒来整夜祈祷,想不到,天亮我便痊愈了。次日,夏医生替我检查后,也直说:“神迹!神迹!”还有更奇妙的,是陆镜辉医生在我出院时,及时赶来,交给父亲白银60元,说是给他结账用的。而当时父亲正为着出院费用仰望神,所缺的款项亦刚好是白银60元,但事前他并没有透露过任何消息;我们知道,这全是出于神!
在患白喉症这事上,神给了我两个宝贵的看见 :第一,撒但在我年少时就要夺我的命,让我即使不死也坏了咽喉,将来不能讲道;第二,我本来死了,但神把我救活,我的余生就该为主而活,为主受苦,为主而死。
不久,我们搬进惠爱中路(现在的中山五路)大马站35号。这幢楼房有两层,分前、后座,是祖父从美国底特律Detroit回来后买的,前座分给父亲,后座分给叔父。它座落在广州中心,旺中带静,实在是神在几十年前便为我们预备的聚会地点。
三、“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”
我虽然在基督教家庭长大,一直都爱主,但也爱世界。
1936年夏,父亲、叔父和我到香港长洲避暑,在浸信会张云如老牧师的主礼下,我在海边受浸归主。
1937年夏,我小学毕业。当我在长洲避暑时,爆发了“七七卢沟桥”事变,父亲连忙带着全家到长洲避难,他自己则转往广西梧州工作,以后再转到南洋巡回布道。我则进入皇家书院读书,后转到香港皇仁书院。
这时,父亲从新加坡来信叫我读神学,我推搪说 :“等读完书再说吧!”不久,太平洋战争爆发,香港亦不断遭到炮轰,我躲在石塘咀亲戚家中四楼祷告、读经,爱世界的心才开始转变。
一天,石塘咀被炮弹击中,发生大火,我只好到坚道浸信会刘粤声牧师那里避难。平时,我都是沿着山路的捷径走,但那天却改走皇后大道;当我抱着头横过马路时,看到一响炮刚好击中我平常走的山路。若我当天仍走山路的话,恐怕便遭活埋了。感谢神,是祂引导我走皇后大道的。
香港、新加坡相继沦陷,我们与父亲断了联系,生活日渐困苦,最后决定往肇庆外婆家避难。乘船时,海面波涛汹涌,海盗洗劫了前面三艘船,我们的船走在最后,竟逃过劫难,我又再次经历神的保守。一天晚上,我的钱包被偷。与我同行的弟兄说:“我们要搜查,你睡吧!”不久,我的钱包放回我身边了!
四、“众人中祂拣选了我,将我分别出来”
由于外祖父有很多属灵书籍,在肇庆时我闲着无事,便拿着看,想不到越看心里越火热,我于是不再爱世界了。日本炸肇庆,我们到了莲塘。
不久,梧州林达荣牧师来信,叫我去晒父亲所留下的衣物,我便到了建道圣经学院,见到刘福群院长和赵柳塘副院长。赵牧师劝我读神学,我经过祷告,得着圣灵的感动,于是便回肇庆,将我的决定告诉母亲。时正收到我叔父从美国寄给我1000元,于1942年9月我正式入学,先读预科,一学期过去,由学院供读,一年后才升读本科。后来,母亲和妹妹也同到梧州生活。母亲以典卖旧衣服为生,生活十分艰苦,但神却供给我们一切所需,我的学费和以后几次逃难的费用,都是神感动别人供给我们的。
可惜,一年本科的暑假期间,梧州便宣告大疏散。我们没有钱,母亲卖旧衣服。一天,杨濬哲院长给我800元,我们离开梧州到江口。到了江口,又要逃跑。这时杨牧师也到了江口,他又给我200元。1944年秋天,我们辗转到了鹏化。原来鹏化是个贼窝。逃到这里的广东人多半是基督徒,其中有几位建道的同学。我们住在小礼拜堂,晚上常聚在一起唱诗、祷告、交通。白天,母亲卖衣服,我替人理发,对贼讲福音,说不要偷东西。又常到墟市布道。有一次,我们到一条村庄布道,被误以为是汉奸,拉到乡公所,囚在房内,后来所长见我们穿长衣,着草鞋,便说:“拉他们作什么呢?他们是‘讲耶稣’的,快放他们回去吧!”当下我们满心欢喜,算是配为主名受苦。
当年年底,为怕土匪抢劫,我们便又挑起行李回梧州,出山途中差点又被洗劫;当日船费降价,抵梧州后才知道我们起航的第二天,往来梧州的船只都被炸得厉害,感谢神!不迟不早,我们的脚步,神早已定了!
回到建道,闻说李启荣牧师在广州办孤儿院和学校,又主领万善礼拜堂,我便请刘院长写信介绍我去作助理传道。当时广州十分危险,常被美机轰炸,但我去是为了传福音,并非玩乐,所以不怕。1945年2、3月间,我便回到大马站,与祖父、二婶、堂弟妹相聚。
我的祖父信主很糊涂。那时我到兴华浸信会讲道,他听了重生之道才悔改相信。有一天,他的脚肿痛,以前诊治他的医生要几个月才回来。我叫他祷告,不久,他的脚的肿痛消退了。于是他大发热心,以后多读经、祷告、聚会,直到离世。
当年8月14日,日本宣布投降。9月,我成为光复北第六甫水脚万善堂支堂的助理传道。1946年初,转到丰宁路(人民路)锡安堂传道,开设青年聚会,组织诗班。1949年再转到兴华浸信会做传道。
1947年,我父亲从新加坡回到广州,见我读神学又做传道,心里欢喜到不得了。不久,刘福群院长来广州,表示愿送我去纽约宣道会神学院读书,毕业后回建道授课。但我不想去,因为我感到时候已经无多,主快再来,应争取机会多作主工。后来,叔父替我订了“慕迪函授”课程,让我进修。
我的学业可说一波数折,生平只得过一张小学文凭。1937年,我在香港皇仁书院读英文。1941年,太平洋战争,我没有文凭。1942年,我到广西梧州建道圣经学院修读,1944年因沦陷而没有毕业。1945年日本投降,我回广州后读美国慕迪函授课程,直到1949年广州解放,而无法完成。除了一张小学文凭,我没有文凭,而小学文凭又早已丢失了。
五、回大马站,与神的百姓同受苦害
1950年4月23日,我在广州家里开始聚会,后搬到解放北路。10月间,由于解放北的聚会地点受到一些因素影响,而大马站楼下的住户刚好要搬迁,我们便决定搬回大马站聚会。我们不主张用公会名称,我们也不是“基督徒聚会处(所)”,于是便采用“大马站福音会堂”为名,直到现在。
楼下住户搬走原来是因为闹鬼,不过,我们一到那里聚会,鬼便不敢来了。但地方仍不够用,叔父对我说:“你祷告吧,求神叫后座(祖父分给叔父的地方)住客搬走,我便把地方奉献出来。”结果,后座住户也全部搬走,我们便把楼下和二楼前、后座打通,除二楼后座作住房外,其余都作聚会用(有时住房也需用上)。
1950年底,我最后一次到香港长洲讲道。回广州不久就收到长洲神召会神学院请我作教员的信件,每月给250元,但我已经清楚神呼召我是要在广州传福音,于是便用神给我的一节经文回覆他们:“他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,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。”(来11:25)
之后,他们又一次来信邀我,每月要给300元。我明知道留在广州,早晚是要坐牢的,但我还是留在广州传道,因为这是神对我的呼召!
1951年7月4日,我经过慎重的祷告,并得到十个证据的印证后,我与李穗玲姊妹(原名李圣贤)在广大堂举行婚礼。次年生了一个男孩,只活了33个小时。1953年3月6日大女儿哈拿出生,1954年12月26日小儿子出生,取名以诺。
六、为守真道,成为广州危险人物
1953年初,因送堂弟林耀基回校,顺道往访王明道先生。我很喜欢读他的著作,更佩服他抗战时期持守真道,宁死不屈的精神,所以早就写信自我介绍,并透过书信不断与他交通。
我们见面后,他对我说:“我是北京的危险人物,你是广州的危险人物。你来这里,真是危上加危!”我们经过两个星期的欢聚,并拍了合照(这合照后来成为我是王明道爪牙的证据),他买月台票送我进火车站,并对我说:“近年来,我很少送人到车站,因为很多人都变节了!”火车走远了,我还看见他的白色手帕在挥个不停……。
七、肃反运动时,第一次被捕入狱
局势瞬息万变,1955年上半年展开的“反胡风运动”演变成“肃反运动”。8月8日,传来王明道被捕的消息,大家都各自心里有数,早已把一些衣服、毛巾、牙刷等日用品包成小包,随时准备就义。
9月14日晚,聚会完毕,约10时左右,突然来了10多人,喝令我们坐下,不许说话,又把我和王国显、张耀生带到不同的房间问话。最后,除了傅荣光和黄焕珏外,同工都把预备好的衣物取出,被扣上手镣逮捕了。
我被带往黄华路第一看守所,以反革命分子罪名通宵审讯。广州《南方日报》更以醒目标题刊登“广州的基督教内破获了一个以林献羔、王国显、张耀生为首的反革命集团”。三自会亦于9月27日开了一个控诉“大马站反革命集团”大会,上台控诉的都不是我们福音会堂的肢体。当我们的老姊妹李师太被叫上台控诉我时,她很镇定地说:“以前我不认识真理,也不知得救的事,他教导我认识这些,他很好……。”当然她是被撵下来了。那些人找不出我反革命的证据,便放录音带来诬告我。那录音带是预审员修改我的材料后,叫我读给上级听的。当时我已提出这些不是事实,但他们说那不是审讯,读过就算的。想不到竟被录下作“证据”。
12月18日,我被调到仓边路第二看守所,肢体们在院子里再次相见,但因为不许交谈,我便对着王国显和张耀生指指天,他们都会意地点点头。
5月22日,我们又被解回黄华路第一看守所。10月间,预审员把一期《天风》给我看,内有王明道的检讨书,我看后很难过。不过,我把握机会将《天风》里引用的经文抄录,让同囚的梁树栋有机会读些圣经,他后来在大马站受浸。
1956年,我在看守所写了4首诗歌:被神拆毁、务要谦卑、我们需要复兴与认识自己。
1957年1月28日,我们获得释放。询问之下,都没有被定罪,于是我们再回大马站作工,过着自由的传道生活。
八、三自革新运动中,第二次入狱
1957年底,形势又再次急转直下,我被通知参加58年2月底的“基督教大会”,大会为期9天,出席会议的有24个教派的教牧人员和信徒共100人。我参加之后,才知道是基督教主办的,会中以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来说服我们参加三自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,我也被蒙蔽了,以为参加三自便可以自由去传讲纯正真理,于是就答应回去说服同工,但我们始终没有参加三自。
感谢神,藉着1958年3月12日《南方日报》登载我是广东省基督教9个右派分子之一,排名第三。5月30日晚10时多,我第二次被捕(右派分子原不会被捕,除非犯了该逮捕的罪),我终于清醒过来。
我又一次被解到黄华路第一看守所,经简单审讯后,于9月转解仓边路第二看守所。我已经作了可能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心理准备,所以心情并无异样,还拿出带进去的希腊文字典来看。
九、二十年刑期,神存留我的性命
1958年11月20日,接到了判决书:刑期20年,另剥夺政治权利5年,罪名是“反革命、亲帝、反苏、王明道的爪牙。”3天后我上诉,但没有结果。
1959年1月25日,我被送到韶关犁市第二监狱,再转茶山农场,在重劳动农业组里做挑土工作。我的体力不足,常不能完成任务。我想,我活不过20年了;但为主受苦,死在监里应是神所喜悦的。两个月后,我被调到老弱残组,劳动量减轻了许多。后来又因表现良好,被调作记录员,更做过小组长。9月,竟被分派作一自由工作——替老弱残组成员理发;以前为建道全校师生理发的训练,此时派上用场了。
1963年1月,我为兴华浸信会传道王永昊理发时,知道他有一本小新约圣经,便借来抄,结果被人举报,因而转调到集训队去。集训队是一支各队违法乱纪坏分子集中训练的队伍。我在那里不用劳动,便背圣经。以前我在建道时背了全部保罗书信、许多篇诗篇等,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,至今才明白是为了坐牢时候用的。
1963年6月22日,我被调去山西省太原市西峪煤矿采煤,由于体力较弱,调组几次后,便担任较轻松但十分危险的工作——挂小钩,即是把一辆辆的运煤卡车挂连。这活是需要十分灵活的双手,否则随时会被碰掉指头。这工作我一干便是15年,共挂了270多万车次,感谢神,我的十个指头还在!
1969年底,我站在柱旁数点进车车皮。突然电车头顶翻车皮,其中一个车皮一边压在柱子上,另一面挨贴在我颈项上,就在这时候车头停住了。若是车头再顶进半寸,我就完了,因为我的背后就是煤墙,根本无法逃避。我不明白,为什么神不把我接回天家,因我不敢梦想能有机会出监再为神作工。
1970年的某一天,我站在煤车前,待电车头开到跟前,我把车挂上,让电车头拉走电车,谁知电车头冲车,司机立刻急刹,把我夹在中间:右边是一列煤车,左边是电车头。感谢神,使我两次均没有损伤流血、没有疼痛、呼吸也自如。目击者说我“行运”,我说:“不!乃是我有神!”
又一次,我站在空车与重车道中间,与一位同犯谈话。这时电车头把空车顶进来,我就往前走了几步,回过头来一看,原来电车头把空车顶翻了。如果我迟一秒钟离开,就丧命了。但事前,没有一点迹象,否则谁也会离去。感谢神,祂又一次使我行过了死荫的幽谷!
还有一次,我站在空车与重车道之间,和一位同犯谈话。电车头在后面顶空车皮进来,我突然掉在两辆重卡车之间。倘若我是掉在空车车道,不死也会被压断脚。感谢神!我翻个筋斗,翻过那边。那同犯以为我没有了。我说:“不是没有了,而是没有事!”我本不会翻筋斗的,如果叫我再翻一次,我不敢试探神。这完全是神差遣天使把我送过那边!
神一直保守,虽经多次丧命之危,居然奇迹般地安然无恙。神再三存留我的性命,叫我知道今后活着是要更好地侍奉祂,甚至为祂舍命。
十、批判运动,神保守我不失脚
1974年,“批林批孔”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。指导员叫一个天主教神甫公开批判天主教,叫我写文章批判基督教。我说:“我还是信的”。他说:“批判,对你有好处。”我想,我已坐了16年,最大好处是提前4年释放。我再说:“指导员,我还是信的”。他又说:“批判,对你有好处”。我回到房里祷告,求神给我要说的话,不过心里已准备接受无期徒刑了。神果然垂听我的祷告,使我写下了一篇这样的批判稿:“那怕是英、美等地,都有这样的人——他们利用基督教来达到政治目的,这样的基督教不只世人不欢迎,连我们真信的人也反对。”我的文章没有批判基督教和基督,只批判假基督徒、假先知、社会福音等。结果,领导说我批判得不错,但我的刑期一点没有减。神再一次保守我的信心,保守我不失脚。
之后,接连有几次死里逃生的经历,更印证了神大能的护庇。祂叫我为主多受苦难,并在苦难中学习赞美神,以便我能更好地侍奉祂。
十一、刑期届满,获准返回广州
1978年5月29日,20年刑期满了,我被调到“待迁队”等候分配工作。有一天,我看见4个人抬着一具尸体出来,正是那个接替我“挂小钩”的年轻人,他只挂了两三个月,身手又比我灵活,而他死了,我还活着。除了赞美神,我还能说什么呢!
等候分配期间,领导一直说我回不了广州。但“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”。6月14日早上,我被叫到领导办公室去,通知我获准返回广州。当时我的心情就像雅各听到约瑟还在时的一样。17日回到家里,我发现我母亲(在中年时患上心脏病和肺病)还蒙神保守存活,让我有理由回广州。当我回到广州11个月之后,母亲才离世归父,享年78岁。
可是,在我出监前7年,父亲已离世归父;出监前两年,我的妻子也离世归父了。
十二、恢复大马站侍奉,要作无愧的工人
回家后,我先在家里教英文,来的多半是信主的。以后我才逐渐去主领家庭聚会,为人施浸,并恢复“灵音丛书”的写作。出监后第一本书是《一次得救永远得救》,于1979年5月8日出版,之后又陆续写了几本,另外写了一些诗歌并填上词,加上被捕前和在监牢时写的,到1986年,我创作的诗歌共有40多首。
1979年9月,大马站恢复聚会,开始时每次只有4个人(1980年7月6日第一批受浸)。之后,便迅速增长。我们把天台盖起来,作聚会用;到1981年2月,已经是在三楼讲道,二楼以播音器播音了。后来虽因我尚有5年附加刑,没有集会自由,而暂停聚会半年,但却藉着这半年的时间,把破旧不堪的楼房重新修建,实在是神巧妙的安排。至此,在这里受浸的弟兄姊妹已有43批,共1364人(1980年7月6日至1988年10月4日),每主日均有300多人聚会,还有不少外国信徒到我们中间交通。1986年1月3日,美国总统列根也托人送来一枝笔,1987年4月26日送一本圣经,1988年送一张照片给我。海外信徒的支持也成为我们的激励,这一切都是出于神!
十三、一九八八年的几次谈话
1988年8月至12月,公安局6次找我谈话,要我登记加入三自爱国组织。我说:自“四人帮”被打倒以来,基督徒才能得到真正“信仰自由”的享受。1981年上海基督教开会,说“家庭聚会仍在进行”。广州也曾传:“现在没有地下教会了。家庭聚会是合法的,他们都是爱国的……。”1983年1月27日《人民日报》登载“家庭聚会是受法律保护的”。
1985年12月,十九号文件的要点:“家庭聚会只要不作非法违法的事,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,就是合法的活动,他们也是自治、自养、自传。说‘家庭聚会非法,应取缔’,我们不应作。”
至于1982年12月6日勒令我们停止聚会,主要原因是我有5年被剥夺政治权利,没有集会自由权。直到1983年5月29日5年期才完结,我们的聚会一直没有停止过。虽然有些人不愿意我们的聚会存在,曾多次谣传恐吓,但我们仍然坚持真理。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,有些人到处造谣毁谤,甚至有人为找我的“材料”十分卖力;有人从美国回来说:他们得了我不少的“材料”。感谢神,耶稣早就说:“人若因我辱骂你们,逼迫你们,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,你们就有福了!”(太5 :11)历代圣徒受逼迫,有跌倒的,有牺牲的,这是一方面。另一方面是“捏造各样坏话毁谤”,这是不好受的,又最容易叫一些信徒起怀疑,随声攻击。但耶稣说,“你们就有福了。”我们不只受到逼迫,也同样受到毁谤。感谢神,祂要我们忍受这一切。
但是,从1988年8月起,情况有所不同。自8月到年底,曾六次叫我谈话。国内国外都有不同的反应,可是有些报导需要更正。所以下面我把真实情况说说,藉此澄清误传。
1.第一次谈话
1988年8月4日下午5时,我收到越秀区人民政府的信,叫我在5日上午9时半往谈。那天早上,他们把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(粤府[1988]44号)第三十三条,读给我听,还有广州文件。目的叫我们登记,并勒令我们立即停止聚会。
按第九条:“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,应在爱国宗教组织(即‘三自会’)的指导下,建立由宗教职业人员和宗教徒代表参加的管理机构,实行民主管理”。如果登记了,就交由“两会”管理,那我们就无形中参加了“三自会”了。而且这3条是限制,与宪法的“信仰自由”不同。他们说:“信仰自由是信与不信的问题,而不是绝对自由;活动场所是要登记。”我说:“信仰自由不是信不信的问题,那是‘信教自由’。‘信仰自由’是有信全本圣经的自由。作为一个公民,是有相对的自由,但按信仰,就当有绝对的自由,否则宪法也会写明‘信仰相对自由’。罗马帝国迫害基督教尚且有‘家庭聚会’。”
他们又说:“圣经叫你们服从掌权者”。我说:“是,纳税纳粮,不偷不抢,圣经说的都是‘人的制度’,不是指属灵的事。属灵的事我们只有‘顺从神’,历代有那么多的殉道者,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他们说:“我们会把44号文件贴在你家附近。你对信徒说:‘不要有抵触’。”
我在12时才回家,行到大马站时,看见我们的4位助手迎面而来,叫我回来吃饭。
2.第二次谈话
1988年9月1日。这一次很客气地了解各种情况。最后他们说:“上次叫你停止聚会,你没有停,这次要停了。”
3.第三次谈话
1988年9月6日下午3时半,有3人来和我谈话,叫我和三自合作等。
4.第四次谈话
1988年9月9日下午3时,有两个人来找我谈话。我说:“几天来一次,我很忙。”便叫翁晓云(同工)先和她们谈。薛姊妹和她们讲福音。后来我再和她们谈。她们说:“你可在三自会里选择一礼拜堂。”我说:“我吃了他们的甜糖就要受他们的指挥。”我不愿意。
不久,香港教会传我失踪。后来一位美国牧师和一位德国牧师来看望我,知道我们一切正常。失踪是误传的。
虽然这样,我们的聚会照常,没有停止。1988年,我们每主日早上有250-270人,星期三晚和星期六晚重讲主日信息,三次人数合共800多人。在这几个月,我们聚会人数还是这样挤拥。还有,1988年最后一次受浸是10月4日,第43批,上午和晚上合共84人。从1980年7月6日第一批4人,到1988年10月4日第43批84人,合共1364人(包括郊区几百人,他们在这里受浸,但不能每个主日都来聚会,因为太远,他们自己有聚会)。
1988年10月16日下午2时半,有两位华盛顿邮报记者Daniel Southerland,Caneron前来采访。我如实说出四次谈话,并给他们一张《南华早报》复印本。他们在1988年11月19日《华盛顿邮报》第一页如实刊登四次谈话。
5.第五次谈话
1988年12月7日9时。他们问我们开支平衡吗?帮助贫穷的有多少?我说:“圣经说,‘你施舍的时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’。”(太6:3)他们又说:“三自有什么不好?他们是爱国的。”我说:“三自就不是三自。他们有人向外国信徒要钱。他们住的房子,是外国遗留下来的房产,而且有人争套间;但我把自己的房子拿出来聚会用。他们很多人把儿女送到外国去;我的儿女(包括孙子孙女)都在广州。我1950年到香港,后来他们来信叫我去香港长洲神召圣经学院作工。我明知回来早晚是要被捕的,我都回来。怎能说我不爱国呢?”他们又说:“耶稣的父母也报名上册,你们也当进行登记。”我说:“那是罗马进行户籍登记,连不信的人也要登记。我有身份证、选举证、房产证,但圣经没有家里聚会要登记的事。”
6.第六次谈话
1988年12月28日。他们叫我与三自会的人商谈。又说我们的小册子和录音要经批准。我说:“我们的小册子是非卖品,全世界没有非卖品是非法的,我国宪法也没有。况且我们不是出售,而是‘赠阅’。”
后来我向他们提出几个问题:(1)1958年3月12日《南方日报》登载我是右派分子。按理右派分子是不被逮捕的,但5月30日就把我逮捕。判决书没有提那次登报后我犯什么法。逮捕已是不对,况且判刑太长。祸国殃民的“四人帮”的姚文元只判18年,我竟判20年,又有5年附加刑。这是过去的偏差,但直到现在还不给我平反。(2)1983年10月11日凌晨,你们来搜查,却没有搜查证,后来,又把收据取回。(3)我的房子第一层,到现在仍不给回我。他们很客气,叫我再把情况写去给他们。
他们也问:“有多少外国人来讲道?”
我说:“是我讲道。我讲完道,有些外国友人给大家问安,讲些勉励话或见证,有什么不好?我们没有受任何外国人、外国团体或本国团体支配。不用说现在,就是解放前我们也没有受外国支配。但外国信徒或传教士参加我们的聚会或访问,这是‘交流’,我们说是‘交通’。最多一次有100多美国人。平常最多是美国人,其次有英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新加坡、日本人等,再次是法国、西德、挪威、丹麦、爱尔兰、瑞典、瑞士、比利时、荷兰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芬兰、埃塞俄比亚、南非、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孟加拉、尼泊尔、越南、泰国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南朝鲜等信徒,还有台湾同胞。”
十四、受苦不用怕,务要至死忠心
我虽然经历了一些苦难,但距离神对我的要求尚远,我一直求神保守我,叫我不致后退。王明道于1982年到广州时对我说:“今日许多人不是被魔鬼打倒,而是被吓倒。”确是不错的。我告诫弟兄姊妹不要因苦难而灰心,不要在受苦后失败,也不要因物质享受而爱世界;盼望外国信徒也不要因物质丰富而落到不冷也不热的境地,而是要随时准备受苦。然而,“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。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,叫你们被试炼,你们必受患难十日。你务要至死忠心,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。”(启2:10)——那自始至终都帮助我的神,也必帮助保守你们,直到你们安然见主。
十五、又是恩典
我自幼身体不算好。自5岁时染过白喉症后没有住院。我65岁时,再度住院。
1989年4月28日,右肾绞痛,到10时许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,不见好转。由于不能排便,所以在吊葡萄糖的同时,需插上尿管,才放了一小袋尿。回家后,肾绞痛还是很厉害,真是要打床发泄;但不敢,只得两手握着拳头上下摆动地强忍!我真愿回天家,但又不敢求死。我只有学功课;学习在苦难中不发怨言,反倒赞美神!
疼痛一直没有离开。到晚上,我突然呕吐起来。弟兄姊妹多代祷,痛楚消减了,我才一觉睡到天亮,感谢神!
早上醒来,尿管脱落了,不能小便,腹内渐胀。一位杨姊妹建议我到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(市二)求医。这所医院以前是基督教医院,称“柔济医院”。
约在上午10时,我们分坐计程车前往市二。我们坐的车先起程,不久杨姊妹发觉司机把车子驶到江边沿江路,绕道到仁济路中山二院。杨姊妹立即纠正说,不是“仁济”而是“柔济”;不是“中山二”而是“市二”。大概司机取巧绕长路。这时腹胀,实在难忍,苦不堪言!后来,司机再把车子开往市二,可是仁济路一带交通堵塞。唉!绕路加塞车。如果不是神特别怜悯,我“虽不死,亦不远矣”!
我们下了车,杨姊妹急不及待地请医生先给我导尿,再办其他手续。我首次坐上轮椅,由别人推我入诊室。
医生用尿管给我放了一小袋尿,才送入外科103房1床。躺在床上,连续放了两袋尿这才真正轻松下来。但因第二次插上尿管,极之难受,故此,在尿液中夹杂了血丝和脓浆。这次的尿管不好,漏湿了床,只得用尿布当床褥。
当天是礼拜六,已请了一位弟兄代讲道。我嘱咐人对他说,今晚聚会后宣布,免人误以为我“失踪了”。
尿管继续漏,床上的尿布全湿透,换不胜换。半夜,尿管又脱落了,所以不能排放小便,加上两天没有大便,我的腹部再次胀痛难受,只得请陪伴的弟兄通知值班护士来。等15分钟,不见人来;再去请,15分钟又过了,仍不见来;第三次去请,护士小姐来了。她见我这样,说:“我去看看病历。”一去又15分钟。这时我肚胀得厉害,护士小姐终于来叫我到医疗室。半路上,我支持不住,立刻转往洗手间,呕了一大堆后,才去诊室。第三次插尿管。回房后,成功地排了两大盆。赞美主!
回想大卫被示每咒骂与石砍,他认为是出于神的(撒下16:10)。同样,是神使司机绕路、使交通阻塞;又使值班护士再三迟延15分钟(撒下16:12),所以我就充满喜乐。
5月5日下午4时我出院了!入院时,原定至少要住三个星期,但实际上只住了一个星期,从4月29日到5月5日。神的恩典实在丰厚。
柔济(市二)对我特别有意义。我5岁患白喉症入住广州东山两广浸信会医院,直到最后关头,医生向我父亲建议:最好到柔济医院借一部割喉机以防万一。虽然那次没有借,但与“柔济”有关。
1947年间,柔济护士请我到肺病房讲道。那时候肺病十分猖獗,传染性极强,有如现在的肝炎一样。肺病比肝炎还容易传染,因为肺病菌透过空气就可以传播。医生进入病房都戴口罩;但我去讲道,怎能戴上口罩呢?感谢神,直到现在,我的肺功能仍然健壮。这次在柔济医院,回想当年,觉得颇有意思。
5至65岁这60年,我没有住过医院,对医院术语、惯用语,一窍不通。有一天,一位护士进入我们病房,问道:“一床有没有事?”我说:“我的床没有什么问题,就是有点湿。”
刚好一位有医疗经验的姊妹在场,她立刻解释,“问你有没有事,不是问床。一床就是你。”大家都笑起来!
我在医院时,读了部分蔡苏娟女士所写的《暗室之后》,想到自己所受的苦难虽多,但“痛苦”和蔡女士所受的相差太远了。我从她的经历得到很大的帮助和安慰,也学了不少的功课。
她说过:“一个不信的人,一生享尽荣华富贵,死后在地狱半小时,就抵消一切了;一个基督徒一辈子为主受尽人间的苦难,在天家半小时,就给他补还一切了。” 神是公义的,祂必按人所作的报应人或赏赐人。我们应当尊主为大,凡事顺服,凡事谢恩。
十六、其 它
1982年12月1日下午3时,来了5个人与我谈话,叫我停止聚会。我说:“×××传达会议说,‘要改变观念,现在没有地下教会了,一切家庭聚会都是合法的,都是爱主的……。’”另外,9月9日人民日报登载丁光训的发言,说:“不只在教堂里有自由。”他们又提出我违法印宗教小册子。我说:“第一是非卖品,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以非卖品为不合法。第二,我们的小册子是没有版权,而且纯属圣经真理。”最后,因我有5年附加刑probation,而说我没有集会的自由,所以勒令我停止聚会。我从1978年5月29日被释放,有5年附加刑,也就是要到1983年5月29日才有真正的自由。屈指一算,只剩下半年的时间了。当时,我们还有几次聚会,直到12月6日才暂停。虽然停了大聚会,但每日从早到晚约有30多人来坐谈与交通。这样,我比过去更忙。后来我们每晚有小型聚会。
1983年初,隔邻37号建大楼,要拆平,打桩。如果我们不停止聚会,也是危险的,因为我们楼房右墙有裂缝,很可能会因打桩而倒下。感谢神,我们的楼房没有因打桩而倾倒,只是加大了裂缝,并下沉了约2公分,因此他们补偿我们3000元。这样,我们就有钱加固,并将三楼地面铺了水泥,在屋内用水泥梁支架架起,成了今天的水泥支架地面,全屋的负荷力不在墙上而在支架上。
1983年5月28日,他们叫我谈话,说:“在未通知前不要恢复聚会,连祷告也不许可。”次日,就是我满了5年的那日,我们照常聚会,那天晚上有50多人一同聚会。6月14日,他们把我家的户口簿换了,取消了我“劳改”二字。
1983年7月17日,是我们再度聚会后的第一批受浸,但从1980年的第一批算起就是第17批。这次受浸是在一位弟兄家里的大水池进行,共有17人。
1983年10月10日我们开始修建房屋。除了隔邻补偿3000元钱外,其余的都是弟兄姊妹的奉献。在开始修建的时候,还不够钱,我们同心祷告,但还没有修完,奉献钱已足够了。神总没有误事。在停止聚会期间,隔邻打桩,又给了我们补偿。他们打完桩后,危险期已过了,我们从地下支起水泥架,聚会就不受影响了。
1983年10月11日凌晨1时(半夜),突然来了10多个搜查员。本来是搞“呼喊派”的,但他们竟然来我处抄家。我问有没有搜查证?他们说:“我们不是搜查,而是查户口。不过,我发现有问题,叫你自己拿出来。”奇怪,查户口,不向我要户口簿,又不与居民委员同来;一进入屋内就到厨房翻废纸。开始问我柜里的是什么东西,我说是书籍。他们就自己拿,跟着就到处搜查,把所有圣经(包括国内印的)、属灵书籍、油印小册8000多本、声宝575录音机、扩音器、录音带242盒,连笔盒也取去,用6辆三轮汽车运走。他们当时给了我简单的收据。本来打倒“四人帮”后,不再有抄家了。这次说是查户口,实在是“变相”的抄家。10天后(10月20日),再叫我去谈话,向我索回收据。他说:“这收据很简单,我再列一张详细的收据给你。”可是,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。
1983年11月29日,房子修建完毕。我们在三楼讲道,播放到二楼,两层楼连楼阁可容约300人。
1984年5月3日下午5时,突然跑来了一个人,他直上三楼说:“我是越秀区人民政府。这里谁负责?谁批准?”我说:“我们是家庭聚会。你是政府人员,入居民住宅有没有证明?”他转身跑下去,在大门外假装抄我们的门牌号数。这是做戏,谁不知道我们的门牌是大马站35号二、三楼呢?他若不知道又怎能跑上我们的三楼来呢?
在那段时期,我讲道着重讲一些关于要刚强壮胆的信息,特别是约书亚记。自我1956年在监房写过几首诗以后,没有再写诗,直到1984年6月12日,我再写了一首《得胜再得胜!》(《旷野人声》诗选25首)“Victories”!
我回广州6年后的那一天(1984年6月17日),我们有了受浸池。是弟兄们自制的铁框橡皮水池。次日,1984年6月18日,第23批受浸就是在三楼的自制铁框橡皮水池里,共有38人受浸。
从1984年7月14日(星期日)起,一个星期内发生了三件特别的事:
第一,被鬼附的梁惠燕:她在白天鹅宾馆工作。有一天,她拿了78元工资行过沙面桥,听见有声音说:“把钱给我”。她过了桥,就往一棵树走去,把78元和钥匙丢在树头脚,就回家去了。回家后,一直笑个不停,很不正常。后来有一位姊妹去为她祷告,带她来聚会。我们各人也为她祷告,有一老姊妹谭水妹陪她几天,那鬼就离开她了。
第二,陈洁伟(就是上面所提谭水妹姊妹的儿子)和刘玉兰的婚礼:本来婚礼是没有什么特别,但因为是我出监后第一次主持的婚礼,而且刘玉兰又是来学英文而信耶稣的,是我们恢复聚会后第一个信主的,又是第一批受浸的。所以这件事是有点特别。1984年7月16日他们在这里举行结婚感恩聚会。
第三,曾养弟兄的告别会:1984年7月21日。他本是17日去世的。他将离世之前说:“我要走了,不要给我吊葡萄糖了。”最后,他呼叫耶稣,然后离世归父了!
这是一周内三件特别的事。
1984年12月27日晚上,王怡德夫妇与他们的亲属李荷娟来参加传福音聚会(布道会)。王怡德的妻子与李荷娟都是被鬼附的。散会后,许多弟兄姊妹奉主基督耶稣的名祷告赶鬼。经祷告后,王怡德妻子的鬼出来了,她回复正常,开声祷告、认罪和赞美。但李荷娟的鬼不出来。我问王怡德她叫什么名字?王在纸上写李荷娟,李把纸条撕碎了。我把纸碎扔在地上,不给她再往下撕。我叫她闭上眼睛,她不闭;我叫她开声跟我祷告,她不开声;我叫她低下头来,她也不肯低下头。我叫王怡德认罪。他说:“我有罪了。我曾答应神,我不再吸烟。但后来有工友给我烟,我又吸起来。我被魔鬼控告,说‘你又吸烟,你欺哄了你的弟兄姊妹,但欺哄不了神与我魔鬼。’”这时,他向神认罪。当他认罪后,我们再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赶鬼,那鬼立即就出来了。她也跟我们开声祷告,又唱诗,唱个不停,一直唱到离开我们。最后我问她:“为什么刚才你不开口?”她说:“我的喉咙被鬼掐住,开不了口。”原来王怡德未认罪,鬼不放过她,把她的喉咙封紧。他一认了罪,鬼就离开她,她就能开声赞美神了!
1985年7月16日,我写了《魔鬼王国》一书,这是最近写的一本书,以后都是写讲道题纲和灵音小册。
1985年7月28日,广州东方宾馆美领事也来参加我们的擘饼聚会。
8月21日我们二楼头房顶搭了楼阁,聚会时可多容20-30人。
1985年11月17日下午5时,一楼堆了一大堆棉胎(因一楼还没有归还给我们),看管的人不小心,突然着了火,烧了一个面盆那么大的洞。本来棉花一直烧下去,是不易扑灭的。感谢神,他们很快就扑灭了。这又一次蒙神保守脱火险!
1986年1月3日,当我们正聚会时,来了20多位美国友人,其中有传教士牧师等。有一位名叫Sundseth新薛夫人,她在白宫与里根总统一同工作4年半,她把里根总统送给我的一支笔带给我,笔杆印着里根的签名和总统印章。她说:“总统叫你用这笔的时候要为他祷告。”
1986年6月28日,我领取了身份证。
1986年8月1日,庄小华、叶少娴离开工作岗位,参加这里的侍奉。除了同工之外,她们是几位全职侍奉者的最先两位。9月1日,郭淑芬是参加全职侍奉的第3位。
8月7日,我站在桌上拿东西,下来的时候不小心,右脚踹在櫈后面柜门的玻璃上,流了约两碗血,但没不感到怎么痛楚,后来到医院缝了7针。虽然这样,我仍然坐在高櫈上讲道,直到月底才恢复站着讲道。
1986年10月2日,我们到郊区探访信徒。那天我在河边给10位信徒施浸,这是第35批受浸。这次受浸,有一件值得提起的事:陈意,她是一位62岁高龄的信徒。她瘫痪了有两年之久,医生诊治无效,巫师显术更无用。后来她信了耶稣,许多人为她祷告。不久,她在门前空地可以步行。有一天 ,她步行到田间 ,她的亲属们惊呼:“你为什么会行出来”?她说:“耶稣医好我了”。10月2日那天,她从村子步行了1个小时,来到河边受浸。本来一般人只行20分钟就到,但她是个62岁的老人,又是个瘫痪得医治的病人,所以她慢步行了1个小时。那天有5位新加坡信徒同去。她们拍照,说:“我们回去给新加坡信徒看”。
1987年4月5日,李翠霞正式成为我们的同工,全职侍奉。在几位同工当中,她是最年轻的一位。她特别负责青年聚会工作,曾多次组织青年户外团契活动,有时70-80人,有时100多人。
1987年4月26日,有15位美国信徒来聚会,并带来里根总统送给我的一本金边皮面圣经(The New King James Version)。
1987年8月7日,宋能尔Dr. Nora Lam带100多美国友人(包括布什总统亲信Cox, Photojournalist William Bray)来聚会。
1988年2月28日,亚洲福音联谊会代表团来聚会。29日,葛培理高级顾问叶华士Irvin S. Yeaworth与筹划主任嘉普传Blair T. Carlson到访。3月4日,英国Scripture Gift Mission Ronald A. Young来访。
1988年4月27日,葛培理博士Billy Graham和他的妻子路得Ruth并他们的儿子等15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。他们夫妇讲了话,又给我们问安。我预先没有宣布,恐怕没有座位,只是作个别通知。这天正是星期三,我们晚上聚会7时开始,但5时左右就有人来了,他们带备饼干和饮料作晚餐。那天晚上二、三楼和楼阁都挤满了,窗台上也坐了人,楼梯都挤满,街上有几十人无法进入。他送给我一本金边串珠圣经,上面印上了名字和腓立比书1:6全文,还有圆珠笔1支,并带来里根总统送给我的照片。到此为止,里根总统送给我3件礼物:1986年1支笔,1987年1本圣经,1988年1张照片。
次日,葛培理约我到白天鹅宾馆交通,约有40分钟之久。
1988年6月5日,那日是主日,太空人欧文Jim Irwin等25人来聚会。我也没有宣布,恐怕没有地方。我们的主日聚会本来8时多开始唱诗,但那天早上5时30分已有人坐在对面门口等我们6时半开门。3楼很快就坐满了人,所以我们提早1个小时唱诗。为了配合他所要讲的,我的讲题是“月亮”,之后他讲登月球的情况。还送给我一张“月球的照片”。那天聚会上下挤满约300人,还有100人在门外街上不能进来,有些人回家去了。约有50人一直留在外面,待擘饼时有未信的人退去后,他们才能进来擘饼。欧文等人也和我们一同擘饼。下午,他们回香港去,晚上他写了一封信给我,到14日我才收到。
7月13日,Ken Andesson来访。
10月16日,华盛顿邮报记者Dan Southerland, Caneron来采访。又日本记者来访。新加坡合唱团在这里演唱。
11月22日,台湾青年归主合唱团、美国合唱团演唱。
12月11日,比利时记者Drs. Monica H. L. Moritz来采访。
还有惠顿大学Wheaton College的James F. Engel, Ph. D.和Dr. James H. Kraakevik,浸信会神学院Denver Consesvatie Baptist Seminary的Demmis E. Williams, Ed. D.等同访。
1988年12月30日晚上,有60多位美国友人来参加我们的特别聚会,宋能尔牧师把布什总统的问安带给我们。
1989年1月2日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《桥》编辑邓肇明Deng Zhaoming (Editor Bridge)来采访。
1989年1月6日,美国著名钢琴家迪诺· 卡特桑那奇斯DINO晚上在广州友谊剧场演奏。演奏会完毕,他和一些人同来并在这里演奏。最后,他为我们祷告才离去,那时已11时多了。
承蒙洛桑福音事工委员会国际主任王永信牧师邀请我于1989年7月11-20日参加洛桑福音会议,但我没有去。
另外,有一位犹太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。他说 :“他信了耶稣之后,他的父母把他赶走。”
1989年2月15日,香港南华早报记者关显基Daniel Kwan Hin Ki (South China Morning Post)来采访。
这些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,他们看见我们还有聚会,又有自由讲纯正真理,不论是创世记、但以理书或启示录,我都可以讲,而且经常讲。
1989年8月8日,第45批受浸,共169人,是最多的一批。
末了,我再谈谈“真”与“假”的问题。
“你们要防备假先知。他们到你们这里来,外面披着羊皮,里面却是残暴的狼。”(太7:15)
有人说:“你们不要说别人是假先知。我们应当合一,应当彼此相爱,不要互相攻击。”
我们不是说别人都是假先知,我们只说旧约里有假先知,新约亦有假先知假师傅。如果说现在没有假的,那圣经就是假的。耶稣明说有,而且叫我们“要防备假先知”。彼得也是这样说:“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,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,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……。”(彼后2:1)从前有,将来也有,末世更多。
我们对假传道人假牧人,不是讲合一,而是要防备。圣经中所说的合一,是生命的合一,在圣灵里的合一。没有生命的人,不是在“合一”里面;没有圣灵(不得救)的人,也不是在“合一”里面。圣经不是叫我们“制造”合一,原来“合一”、“合而为一”,原文都是“为一”,用不着我们“合起来”的。因为这个“一”是神所赐的。圣经只叫我们“保守”神所赐的“一”:“从今以后……‘保守’他们,叫他们为一,像我们一样。”(约17:11)“‘使’他们都为一……‘使’他们为一……‘使’他们完完全全的为一……。”(21-23节)我们已经有了“一”,问题是不要破坏,而是要“保守”。不过,要“保守”倒是不容易的,所以我们要“‘竭力’保守圣灵所赐为一的心。”(弗4:3)我们不是制造合一,圣经没有“人为”的合一。各宗派名称的“统一”,不是圣经中的“一”,而是“大混合”。把“假信派”揭穿,不是“攻击”,不是没有爱心。如果我们不把“假信派”揭穿,而任凭他们(豺狼)把主的羊吞吃,那我们对信徒们就真是没有爱心了。
听道的人有真信徒,有假信徒,也有不信的人,这是必然的。我们希望不信的人听道后就肯相信,假信徒听道后就真信。但讲道的人不能真假混合在一起:“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”(林后6:14)这节经文不单对信徒婚姻的劝导,更是关乎“同负一轭”的问题。同一个地方传道,不能有真传道人和假传道人混合在一起,如果这样,就是“同负一轭”了。
新约书信(罗马书至犹大书)是教会真理:保罗书信突出“信心”,雅各书信突出“行为”,彼得书信突出“盼望”,约翰书信突出“爱心”。书信末了一卷是犹大书,犹大书信突出“防备假先知”,劝我们“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。”(犹3)如果我们不谨防假信派,他们就会把我们的信心、行为、盼望和爱心都毁灭了。所以我们既有了信心,又有行为,我们的盼望就稳固,我们的爱心才会彰显。那我们还要谨防撒但利用假先知所讲“似是而非”的“道理”来迷惑我们,免得我们失去大盼望。如果我们站稳了,就能打美好的仗,打过美好的仗,再向启示录迈进,儆醒等候主再来。
我父亲和我本是浸信会的信徒;我们也同在宣道会里读神学。但我们这里不属任何宗派,也不混合在“大联合”里。我们的目的是:圣经怎样说,我们就怎样做,也要“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,作无愧的工人,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。”(提后2:15)“务要传道,无论得时不得时,总要专心;并用百般的忍耐,各样的教训,责备人、警戒人、劝勉人。”(提后4:2)
我虽然经历了一些苦难,但还很不够,距离神对我的要求尚远。我一直求神保守我,不至于后退。我希望各位主内弟兄姊妹不要因苦难而灰心,不要在受苦后失败,也不要因贪图物质享受而爱世界。我也盼望国外信徒不要因物质丰富而落到“不冷也不热”的景况里;盼望他们也要准备受苦。最后,我愿用两节经文与各位末世信徒共勉:
“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,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,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。”(提后4 :7)
“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。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,叫你们被试炼,你们必受患难十日。你务要至死忠心,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。”(启2 :10)
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三日
第二章 抄 家
号 外
广州大马站家庭教会林献羔被指进行非法宗教活动,于1990年2月22日晚遭抄家拘禁,21小时后才获释放。
2月22日晚大马站福音聚会散会后,到11时半,数十名公安人员上楼,出示搜查令,将聚会用的麦克风、录音机、录音带、诗歌及所有书本等用品全部没收,并带走该教会传道人林献羔。临走前在门口贴出告示,谓该处是非法宗教活动,屡劝不听,实行取缔。
得悉林献羔被拘留消息后,再接获另一消息,于2月22日林献羔被逮捕当晚,分别于广州及广州市郊两聚会点亦遭搜查,属灵书籍被扣,与市郊聚会点相关的其他聚会点也停止了聚会。就此事件,我们作出了以下一些分析:
一、逮捕因由探究
广东政府究竟以什么理由拘查林献羔及取缔大马站聚会?依文汇报报道,是据1988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所颁布的《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规定》(简称《三十三条》),取缔林献羔非法传教点。《三十三条》规定:“经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,凡未履行登记手续的,须向人民政府主管宗教部门补办登记手读……未经批准而擅自……组织宗教活动的,由人民政府主管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。不服从者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强判处理。”
《三十三条》属地方文件,反观中央颁发的宗教文件——《十九号文件》(1982年3月)则谓:“关于基督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,原则上不应允许,但也不应硬性制止。”《十九号文件》自1982年发出后,至今仍是中国宗教政策的主导文件。至于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亦明列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”
依此看来,广东地方与中央的宗教政策有明显的出入。如今取缔林献羔的家庭聚会就是根据地方的宗教文件,令人置疑的是地方为何有这样大的权力?地方政府的《规定》究竟有否经中央的程序立法?当中央与地方看法不同的时候,究竟甚么是最终的依据?现正草拟的《宗教法》究竟将会带来更大自由抑或是限制?
二、非法的定义
林献羔被指为非法传教,大马站被定为非法传教点。这里涉及一个问题,究竟何谓“非法”。依《十九号文件》的意思:家庭教会只要不作违法的事,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,就是合法的活动。(注:如此看来,取缔家庭教会便是不当的。)
若依《三十三条》非法的意思似乎是指未向人民政府主管宗教事务部门登记,故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聚会点要强制处理。事实上,若宗教活动必须向有关当局登记的话,那就不能算作宗教自由。从这角度看来,中央的《十九号文件》要比地方的《三十三条》开明得多。
三、逮捕悬案
对林献羔遭拘留的事件,传媒的报导亦各有出入。据路透社北京26日电谓:广州一宗教事务处官员否认香港报纸的报导谓林献羔已被捕,只承认他会遭警告勿继续宗教活动。据一位于24日亲往探访林献羔的信徒证实,他曾直接从林献羔口中得悉整件事情的始末。大马站确于22日晚遭持有搜查令的公安人员进入抄家,林献羔被拘留查问达21小时才获释。从时间角度来看,路透社发电时,林献羔确已在家中,而不在狱中,但问题是该官员没有透露林曾被拘留。从用语来看,有关当局的观念是未作检控,不算逮捕。问题同样是该则新闻未有详尽报导整件拘留事件。
目前林献羔已获释,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教会遭禁。究竟人民的信仰何日才得到合理的保障?弟兄姊妹何日才能得到真正贯彻宪法的宗教自由?更甚的是这事件会否被当局染上政治色彩,看成与国外有关连,因而有藉口进一步限制宗教活动?
注释:见林献羔口述:(中流砥柱……林献羔),《守望中华》第九十二期,1989年9月。
林献羔的拘留纪实
1. 搜查过程
1990年2月22日星期四晚上11时30分,聚会后交通完毕,各人都离开,最后两位外国信徒离开不久,有4人(以前曾与我谈话叫我登记交两会管理者)上三楼,谈了几分钟后,有一人下去通知公安人员,跟着搜查者约60人接踵上来,其余3人也就离开。这时正如兵临城下,领导人把“搜查证”拿出来叫我签字。有人叫我把所有的柜锁开启,没有锁匙开的,他们就用钻钻开。3人拿着手提摄像机到处拍摄。把所有属灵书籍、外来圣经、油印《灵音小册》数千本、油印《灵音诗歌》(1至5册)和油印《擘饼诗选》约3000多本拿走。另外还有10部录音机、全套闭路电视、新旧扩音机、7个微声器、录音带(包括已录和未录的)几千盒、电子琴、发电机、油印机、誊印机、全部扬声器、电话机(后发放回来)、所有现款万多元人民币、几千元港币、约千元兑换券(但把属于我的那部份金钱交回)、列根总统送的笔、圣经、照片、葛培理送的笔和圣经等都全部被拿走。这实在是“抄家”。
2. 拘留所里作供
1990年2月23日星期五,搜查一直进行到23日早上4时,然后拿出“拘传证”叫我签字。签字后叫我把手巾、牙刷、衣物带去。他们用车载我去黄华路接待室,查问了21个小时,中途只歇息了15分钟。我坐在椅子上,头靠墙,有点冰凉,睡不着,但不感到头痛。连同搜查和查问的时间有25个小时多,我没有睡觉。
3. 早料有今天
他们查询我们没有登记,违反了广东省《四十四号文件》(广东三十三条),所以取缔大马站聚会点。
当他们查问的时候我说:“我们没有参加游行,我也叫信徒不要游行,你们对我们应当放心。”他们说:“我们对你们不放心。我们现在不谈游行,我们说你违反政策。”我说:“这是麻鹰不管,管小鸡”。
我又说: “政策没有不许家里聚会。1983年1月27日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十九号文件》等都说家庭聚会是合法的。1989年9月14日《人民日报》王震说:‘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变。’1990年1月21日《人民日报》说:‘有些地方借着扫黄和除六害整宗教,我们要批判纠正。’1990年1月25日《人民日报》说:‘不要错搜查、错逮捕,不要勉强人信教或退教,也不要勉强人信那一派。’”
我说:“我们不游行,丁光训支助学运,但最近熊真沛(全国三自副主席和广东省三自主席)死的时候,丁光训以政协副主席身份出现。”
他们说:“丁光训反思得好。”
我说:“我不用反思,我们不游行。南京神学院也参加游行。他们没有问题,我们反被取缔。我们不反政府,不游行。很长一段时间,政府对我们没有什么。万万想不到会这样,但我也早预料有今天。”
他们说:“你为什么不和三自合作?你不要说你真,他们假。”
我说:“他们不都是假,而是有假有真。我们是不和真假混合的。”
我说:“要登记,就交两会(三自会和基督教协进会)管理,这就无形中叫我们参加‘三自’。宪法没有这一条,只是广东在1988年才搞‘登记’。要搞宗教,倒不如搞好治安。”他们说:“全面搞好”。
我说:“这是疲劳轰炸。”他们不作声。
有时他们一直问我,我不作答。记录员在供词写上“沉默”二字。
我说:“全世界古今中外都没有‘三自’组织。而且当初成立三自时,是自由参加的。”
4. 外人不干预我们的“自治”
他们认为我是靠外国教会的供给,违反了“三自”,他们认为如果我们没有外援,大马站是不能维持开支的。
我说:“我们没有外国或香港教会固定的供给。外国人来聚会,奉献是有的。三自会也是这样,他们甚至有人向外国人要钱。我们每星期约有千人聚会,是能够供给每月开支的。外面有人叫我们代录音,送给需要的人,我们没有要他们的工费,因为凡与福音有好处的事,我们就作。这不是他们插手,他们不干预我们的‘自治’;我们只是帮助罢。”
他们说:“你们有外国人讲道。”
我说:“聚会是我讲道,有别人在我讲道后说勉励的话,带来问安或见证。这是交流(交通)。”
他们问:“为什么把圣经、书籍带来?”
我说:“外来圣经和本国印的完全一样。文革时洗劫一空。传道人和信徒需要属灵书籍,因为这是积累千多年人们的研究。得了属灵书籍,就不致讲异端。外来的圣经和书籍算是‘渗透’,而外面的科技、文学、英语等书籍进来就叫‘交流’吗?”
“送来录音机、扩音机等,都是为传福音用的。他们送来后,并没有干预我们的‘自治’。”
5. 见证信仰
他们问:“是否真的有神?耶稣是否真的复活?”
我说:“真的有神,耶稣真的复活了,这是福音。”我就讲福音,接着讲我患白喉症的见证和我父亲的见证给他们听。
他们说:“可能你不是真信耶稣复活。有些牧师说:‘讲复活是这样讲,不一定是真的。’”我说:“以前我说三自有真有假,你叫我不要说自己真别人假,现在你可以作证他们有假的了。我若不是真信耶稣复活,在我第一次被捕后,我就会把‘不复活’的耶稣丢了,甚至在未逮捕我就丢了祂。但我一再被捕,不只坚信,还要传讲复活的基督,因为这是真的。我们信,现在得救,将来就要到天家。”
他们说:“人死如灯灭,倒不如过个好晚年。你信有神,昨晚我们叫你来时,神怎样?”我说:“神许可”。他们说:“什么神许可?我不叫你,你来不来?”我说:“这是神没有许可”。
他们给我吃三两饭,我说:“二两已够了”。我正祷告,他叫我吃,我说:“我先祷告”,他说:“好”。
半夜有一公安员单独与我谈话。他问我:“是否真的有神”。于是我向他传福音,他称呼我“林伯”。
6. 签订文件
最后,他们叫我签:
(1)顺从区政府取缔大马站聚会点。
(2)不再作对政府和人民有害的事(他说“不再”,我写“不”)。
(3)随叫随到(这虽不是管制我行动,却是“软禁”)。
我说:“我自己不会停止聚会,现在是你们‘取缔’聚会,我是口服心不服的。”
他们叫我写检讨,我没有写。我说:“我没有‘违法’,只‘违文件’。”
7. 回家后的境况
1990年2月24日(星期六)凌时40分,他们用车把我送回家。他们嘱咐我不要乱对来访者说。我说:“我不会加多,也不会减少。”前后拘留共21个小时。我回到家一看,乱极,满地烟头。晚上2时多才睡。第2天,多人来探望,第一位是朱全。到中午大家搞好卫生。
感谢神,“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。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。”(伯1: 21)
我们不怨什么人。神在创世以前已定了今天。我们应当感谢和赞美!
晚上多人来,但没有聚会,有人站在外面祷告,有人流泪。
这一次的考验,是“安静”、“炼净”、“筛净”。撒但要筛麦子,但神要筛稗子。
8. 外人探访
1990年2月25日(星期日)早上,东方宾馆美领事葛天豪David J. Keegan来访。3月4日(星期日)早上,英国伦敦《独立报》驻京记者来访。我说:“不要歪曲事实为要”。
“人为人子恨恶你们,拒绝你们,辱骂你们,弃掉你们的名,以为是恶,你们就有福了!当那日,你们要欢喜跳跃,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。他们的祖宗待先知也是这样。”( 路6:22-23 )
“凡不因我跌倒的,就有福了!”( 路7:23 )
——林献羔
一九九○年三月二十一日
